2024年9月26日新昌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晚粳米竞价销售公告
2024年9月26日新昌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晚粳米竞价销售公告
受新昌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兹定于2024年9月26日上午9时在宁波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宁波粮网”)举办晚粳米竞价销售交易会(场次编号:“新昌销售2024092601”),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新用户交易流程:注册—登录会员中心完善基本信息—审核—报名—审核—进入竞价系统
宁波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宁波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自公告在宁波粮网(www.nblssc.com)发布之日起即接受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方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样为准)
3、竞买方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5、宁波粮网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如有变动,宁波粮网另行通知。
6、委托方与供应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宁波粮网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7、报名参与竞价的会员请提前15分钟登入竞价界面,以免错过拍卖。
8、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竞价会员不要在倒计时最后时刻出价,以免造成出价无效或出错,严禁恶意竞价扰乱市场秩序。
一、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3年晚粳谷2023年10月生产的晚粳米1410吨;
标的物详情:点击进入
1、交货时间:(1)需遵循委托方先进后出的原则提货,具体通知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因委托方原因延期,不做违约处理。(2)销售合同签订后,2024年10月8日起可以开始提货,因轮换仓库需要,要求储备中心9号仓先出库两个垛至2024年10月14日前必须提货完毕,不得延期。储备中心10号仓在2024年10月20日前必须提货完毕,不得延期,剩下标的至2024年10月28日前必须提货完毕,不得延期。(3)违约处理:〔1〕合同、货款逾期,违约金赔付卖方。〔2〕提货逾期卖方有权单方面选择以下方式中任何一种方式处置:①视作买方违约,履约保证金全额赔付给卖方,货物由卖方处置。②若影响卖方业务工作开展将作转仓处理,不承担保管责任,由此带来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 标的物所在仓库 。
3、交货方式:1.标的物为编织袋包装约25公斤/包,上述大米均仓库车板交货,车板前费用由我公司负担,每天提货量不小于40吨,如小于40吨中标方补贴装卸费每天100元;2.车板后费用由成交客户负担。
4、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5、货款结算期限: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购销合同后并缴纳全额货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在约定的时间内采取款到发货的方式提货完毕,但在2024年10月23日前必须付清所有货款。
(二)其它说明
1、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含车板费。
2、客户交易履约保证金为200元/吨。
3、标的物数量结算:以仓库实际出库过磅数量为准,晚粳米的编织袋包装物不予除皮。
委托方向竞得方交割结算数量达到标段数量后标段所在仓房(货位)仍有溢余粮食的,竞得方必须购买溢余粮食(若同一仓房(货位)分多个标段,剩余部分由最后提货(按车次)的竞得方购买),竞得方按[(实际交割结算数量-标段数量)×竞得价格]向委托方另行支付货款(若竞得方竞得同一仓号(货位)多个标段,以最后一个标段竞得价格结算)。
委托方向竞得方交割数量未达到标段数量,则按照[(标段数量-实际交割结算数量)*竞得价格]向竞得方退还相应货款。
4、竞买方在规定看样时间内亲临储存库点实地看样,全面查验标的物质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实际情况并查看相关质检报告,未看样的竞买方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方一旦做出竞价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可向竞得方提供竞得粮食的检验报告。
5、中标方不得将竞得大米直接原包装销售,因直接原包装销售所发生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交易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二、参加竞价交易会的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购交易。
三、报名参会需提供的材料
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及帐号、公司法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公司全称、地址、邮编、传真、公司简介和经营范围。
四、履约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22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技术服务费保证金20元/吨;技术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3‰收取,由中标方支付)。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宁波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9月25日16:00之前到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帐户(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交易商建议在9月25日15:00之前办理好转帐手续)。
3、单位全称: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鼓楼支行(行号:313332082674);
帐号:24030122000120358,
五、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宁波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与新昌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书。
2、交易双方应按照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样本签署合同书。
六、联系咨询办法
宁波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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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项目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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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咨询 |
0574-87630112 0574-87384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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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咨询 |
0574-87382322 0574-87630117(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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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
0574—87383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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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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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昌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胡旭锋 俞安 |
0575-86024993 0575-86023719,13757567844 |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竞价系统无需安装任何竞价软件,浏览器建议选择火狐,谷歌,360极速等,不能使用IE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
(2)用移动端(手机)参加报名和竞价的会员请在网络稳定的情况下参加竞拍,手机登入账号后请安全退出避免影响二次登入,因手机信号差,网络不稳定等问题无法正常拍卖的与宁波粮网无关。
(3)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宁波网上粮食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请登录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宁波网上粮食市场
二0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