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宁海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超标早籼稻谷竞价销售公告
2024年9月27日宁海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超标早籼稻谷竞价销售公告
受宁海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兹定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9时在宁波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宁波粮网”)举办超标早籼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场次编号:“宁海销售2024092701”),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新用户交易流程:注册—登录会员中心完善基本信息—审核—报名—审核—进入竞价系统
宁波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宁波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自公告在宁波粮网(www.nblssc.com)发布之日起即接受现场看样。(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样为准)
3、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5、宁波粮网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最高极限价格设置为起拍价的2倍。如有变动,宁波粮网另行通知。
6、委托方与供应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宁波粮网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7、报名参与竞价的会员请提前15分钟登入竞价界面,以免错过拍卖。
8、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竞价会员不要在倒计时最后时刻出价,以免造成出价无效或出错,严禁恶意竞价扰乱市场秩序。
一、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4年本地产超标早籼稻谷30.59吨;
标的物详情:点击进入
承诺书:点击进入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须在10月12日前全部提清(如确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另行商定)。
2、交货地点: 标的物各仓。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散装粮灌包运输。
(三)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期限:中标方需在中标后五个工作内支付标的物价款的10%作为定金给供方并签订合同,定金可作最后一笔货款;其余货款实行先付款后提货的原则,所有货款必须在2024年10月8日前付清。
(四)其它说明
1、本批次销售稻谷卫生指标超标,仅限浙江省内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饲料生产加工企业(报名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饲料生产许可证》,并签订《竞价交易承诺书》),竞得方只能将此批次稻谷用作饲料用粮,不能用作口粮,不得将标的物转让他人和其他单位。
2、包装费:麻袋按0.9公斤/条计重,实行等同质量调换;稻谷/小麦编织袋按0.1公斤/每条计重,按1.27元/条收取包装费,25kg装晚籼米编织袋按0.05公斤/每条计重,按1.10元/条收取包装费,15kg装晚籼米编织袋按0.04公斤/每条计重,按0.90元/条收取包装费。
3、板前费: 车板交货。
4、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含车板费。
5、销售粮食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包装费另行结算。
6、标的物数量结算:以仓库实际出库地磅数量为准。
二、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由交易保证金和定金两部分组成。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不交付乙方所中标的物的,视作违约,所中标的交易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二)乙方未按时签订合同或支付定金的,均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处置标的物,乙方所中标的物交易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三)货款未在合同期限内付清的,1、因特殊原因,经甲方同意延期支付的,尚未付清的标的物货款收取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货款基准利率计算);2、未经甲方同意延期的,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置标的物,乙方所中标的物履约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四)逾期提货的,1、经甲方同意延期提货的,甲方对逾期提货的标的物收取仓储保管费用(按0.3元·吨/天计算),逾期期间粮食达到有虫粮标准需要杀虫的,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熏蒸安排,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影响甲方业务工作开展的,甲方有权作转仓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2、未经甲方同意延迟提货的,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处置标的物,乙方所中标的物交易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五)乙方在违约期间,不得参加甲方组织的粮食竞拍活动。
四、参加竞价交易会的资格
仅限浙江省内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饲料生产加工企业(报名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饲料生产许可证》。
五、报名参会需提供的材料
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及帐号、公司法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公司全称、地址、邮编、传真、公司简介和经营范围。
六、履约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0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90元/吨,技术服务费保证金10元/吨;技术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1.5‰收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宁波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保证金须确保在9月26日16:00之前到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帐户(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交易商建议在9月26日15:00之前办理好转帐手续)。
3、单位全称: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鼓楼支行(行号:313332082674);
帐号:24030122000120358
七、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宁波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与宁海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
2、交易双方应按照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样本签署购销合同书。
八、联系咨询办法
宁波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
|||
咨询项目 |
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咨询 |
0574-87630112 0574-87384818 |
||
交纳保证金咨询 |
0574-87382322 0574-87630117(传真) |
||
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
0574—87383039 |
||
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
|||
委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宁海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严盼科 |
0574-65522573 |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竞价系统无需安装任何竞价软件,浏览器建议选择火狐,谷歌,360极速等,不能使用IE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
(2)用移动端(手机)参加报名和竞价的会员请在网络稳定的情况下参加竞拍,手机登入账号后请安全退出避免影响二次登入,因手机信号差,网络不稳定等问题无法正常拍卖的与宁波粮网无关。
(3)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宁波网上粮食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请登录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宁波网上粮食市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