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早籼稻谷竞价销售公告
2024年10月9日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早籼稻谷竞价销售公告
受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兹定于2024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宁波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宁波粮网”)举办早籼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场次编号:“余姚销售2024100902”),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新用户交易流程:注册—登录会员中心完善基本信息—审核—报名—审核—进入竞价系统
宁波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宁波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自公告在宁波粮网(www.nblssc.com)发布之日起即接受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方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样为准)
3、竞买方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5、宁波粮网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最高极限价格设置为起拍价或保留价的2倍。如有变动,宁波粮网另行通知。
6、委托方与供应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宁波粮网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7、报名参与竞价的会员请提前15分钟登入竞价界面,以免错过拍卖。
8、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竞价会员不要在倒计时最后时刻出价,以免造成出价无效或出错,严禁恶意竞价扰乱市场秩序。
一、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4年余姚产早籼稻谷78.921吨;
标的物详情:点击进入
(二)交货办法
1、合同签订:中标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中标方联系委托方签订合同。
2、交货时间:中标方必须在2024年10月17日前提清标的物(如确因天气等特殊原因需延长,另行商谈),款到提货。如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货完毕,尚未提清的标的物风险全部转移至中标方,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同时委托方对尚未提清的标的物收取仓库占用费(按尚未提清的标的物相对应的货款结算利息,以农发行现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若影响委托方业务工作开展,委托方有权作转仓等相关处理,所产生的运费、仓储费等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委托方有权对逾期合同单方面终止,并对合同中的标的物享有处置权。
3、交货地点:标的物所在仓库。
4、交货方式及费用收取:交货仓库就仓提货。散装粮食散装上车,粮食出库收取16元/吨的出库费用。
5、标的物数量结算:以委托方仓库实际出库地磅数量为准。
(三)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期限: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须向委托方交纳全部货款的10%作为合同定金(合同定金可抵最后批次提货货款),中标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合同定金,则视同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中标方合同定金支付后,每次提货前须先支付与所提货物相对应的货款再行提货;并且必须在2024年10月17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如中标方未按期付清全部货款,则按违约处理。
(四)其它说明
1、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委托方提供正式销货发票,中标方支付保证金、货款和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发票的单位名称一致;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粮食质量:以标的物所在仓库实样为准,竞标方需自行看货现场确认;参与竞价即表示对该批粮食质量无异议。
4、如为整仓销售的,不管整仓数量多于或者少于约定的数量,中标方必须整仓提完;如该仓为分标销售的,则按照提货时间顺序,该仓的最后一个提货中标方必须提完剩余标的物(不管剩余标的物多于或者少于约定的数量)。任何情况下,标的物单价均按成交单价结算。
5、凡在委托方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及委托代理发货的客户均不得参加本次竞标,如有中标则取消中标合约。
二、参加竞价交易会的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购交易。
三、报名参会需提供的材料
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及帐号、公司法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公司全称、地址、邮编、传真、公司简介和经营范围。
四、履约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05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技术服务费保证金5元/吨;技术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1.5‰收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宁波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保证金须确保在10月8日16:00之前到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帐户(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交易商建议在10月8日15:00之前办理好转帐手续)。
3、单位全称: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鼓楼支行(行号:313332082674);
帐号:24030122000120358,
五、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宁波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与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
2、交易双方应按照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样本签署购销合同书。
六、联系咨询办法
宁波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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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项目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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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咨询 |
0574-87630112 0574-87384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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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咨询 |
0574-87382322 0574-87630117(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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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
0574-87383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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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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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周项梁 |
0574-62730120 |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竞价系统无需安装任何竞价软件,浏览器建议选择火狐,谷歌,360极速等,不能使用IE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
(2)用移动端(手机)参加报名和竞价的会员请在网络稳定的情况下参加竞拍,因手机信号差,网络不稳定等问题无法正常拍卖的与宁波粮网无关,拍卖结束后安全退出请勿直接关闭而影响二次登入。
(3)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宁波网上粮食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请登录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宁波网上粮食市场
二0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