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粳稻谷、甬优1540稻谷(五优品种))竞价销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浏览量:

2025年1月15日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粳稻谷、甬优1540稻谷(五优品种))竞价销售公告

 

  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兹定于2025年1月15日上午9时在宁波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宁波粮网”)举办粳稻谷、甬优1540稻谷(五优品种))竞价销售交易会(场次编号:“鄞州销售2025011501”),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新用户交易流程:注册—登录会员中心完善基本信息—审核—报名—审核—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

宁波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宁波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自公告在宁波粮网(www.nblssc.com)发布之日起即接受现场看样。(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样为准

3、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5、宁波粮网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如有变动,宁波粮网另行通知。

6、委托方与供应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宁波粮网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7、报名参与竞价的会员请提前15分钟登入竞价界面,以免错过拍卖。

8、理性竞价,因各地网络信号差异,请竞价会员在倒数时间5秒以上出价,严禁恶意竞价扰乱市场秩序。

 

一、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

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4年浙江鄞州产粳稻谷123.22吨;

            2024年浙江鄞州产甬优1540稻谷(五优品种)387.26吨;

标的物质量:符合国标中等及以上质量标准(具体以标的物所在仓库内实样为准)

看样联系人电话:清河桥粮站:13454705923

          茅山粮站:13454763151

          咸祥分处:13586683385

 

标的物详情:点击进入

 

(二)交货办法

1、竞得方须于2025年2月28日前提货完毕,逾期视作违约处理。

2、竞得方须于合同约定期限内提清标的物的所有数量,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竞得方需提供延期提货书面报告,原则上同意延期的,不视作违约,但延期提货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延期内尚未提清标的物的风险全部转移至竞得方,委托方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均由竞得方承担,同时委托方对竞得方自延期之日起收取仓库使用费用,具体标准如下:超过合同约定时间10天(含)内,按销售合同标的物数量0.2元/吨/天收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11天至30天(含)按销售合同标的物数量0.4元/吨/天收费;超过30天按违约处理。在延期时间内若影响委托方粮食收购、进出库等业务开展的,委托方有权中止延期或作转仓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竞得方承担

3、交货地点:标的物所在库点

4、交货方式:散装粮食委托方仓库内交货

(三)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款到提货。

2、数量结算方式:以委托方粮库(粮站)地磅计量为准,按实结算。

即:结算数量=过地磅数量。

(四)违约处理

委托方与竞得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粮食购销合同条款,如其中一方未履行粮食购销合同的约定条款,产生违约行为的,由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扣除违约方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划拨赔付给另一方,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五)其它说明

1、本次竞价销售活动经公告期和看样期后举行,请竞买方在规定看样时间内亲临储存库点实地看样,全面查验标的物质量、场地运输等实际情况,委托方可向竞买方提供标的物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具体质量以实际库点内实样为准,买方参加竞价交易视作为对该批标的物质量的认可,放弃实地看样的也视作对该批标的物质量的认可,竞买方一旦做出竞价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及未知的瑕疵,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

2、如标的为整仓销售的,实际整仓数量不管多于或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中标方必须整仓提清标的物;如该仓为分标的销售的,则按照提货时间顺序,该仓的最后一个提货中标方必须提清剩余的标的物(不管剩余的标的物数量多于或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如发货总数少于标的物合同约定数量的,由委托方负责向中标方按成交价格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不计息)、如发货总数多于标的物合同约定数量的,溢余部分货款单价按该标的成交价格结算,货款由委托方收取。

3、竞得方如需提货须提前一天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时间、发货数量、车辆安排等事宜,上车、打包、移库、运输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方承担。

4、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5、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6、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签订粮食购销合同时协商解决。

二、合同签约

竞得方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给委托方,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粮食购销合同。

三、参加竞价交易会的资格

具有粮油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国内粮油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四、报名参会需提供的材料

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及帐号、公司法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公司全称、地址、邮编、传真、公司简介和经营范围。

五、履约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保证金

1、报名者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00/吨标准预交交易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90/吨,技术服务费保证金10/吨,技术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竞得方收取)。竞得方的履约保证金和扣除技术服务费剩余的技术服务费保证金待履约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未竞得方的履约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一天起算的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竞得后拒绝签订粮食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其中一方,宁波粮网有权扣除其与竞得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保证金须确保在1月1416:00之前到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帐户(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交易商建议在1月1415:00之前办理好转帐手续)。

3、单位全称: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鼓楼支行(行号:313332082674);

帐号:24030122000120358,

六、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宁波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与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书。

2、交易双方应按照宁波市鄞州粮食市场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样本签署合同书。

七、联系咨询办法

宁波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咨询项目

联系电话

竞价报名咨询

0574-87630112

0574-87384818

交纳保证金咨询

0574-87382322

0574-87630117(传真)

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0574—87383039

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委托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王经理

0574-28877318

八、其他注意事项

1)竞价系统无需安装任何竞价软件,浏览器建议选择火狐,谷歌,360极速等,不能使用IE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

2)用移动端(手机)参加报名和竞价的会员请在网络稳定的情况下参加竞拍,手机登入账号后请安全退出避免影响二次登入,因手机信号差,网络不稳定等问题无法正常拍卖的与宁波粮网无关。

3)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宁波网上粮食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请登录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宁波网上粮食市场

                             二0二月七日

委托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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