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5日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粳稻谷兑换加工粳米竞价公告
2025年3月5日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粳稻谷兑换加工粳米竞价公告
受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兹定于2025年3月5日上午9时在宁波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宁波粮网”)举办粳稻谷兑换加工粳米竞价交易会(场次编号:“鄞州兑换加工2025030501”),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新用户交易流程:注册—登录会员中心完善基本信息—审核—报名—审核—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
宁波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宁波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自公告在宁波粮网(www.nblssc.com)发布之日起即接受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方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样为准)
3、竞买方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5、宁波粮网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如有变动,宁波粮网另行通知。
6、与供应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宁波粮网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7、报名参与竞价的会员请提前15分钟登入竞价界面,以免错过拍卖。
8、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竞价会员不要在倒计时最后时刻出价,以免造成出价无效或出错,严禁恶意竞价扰乱市场秩序。
一、品种、数量、质量及包装规格要求
1、品种:粳稻谷兑换加工成粳米。
2、数量:粳稻谷数量812.46吨(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粳米数量550.00吨(计22000包);设1个标段,另需提供20条同批次空包装袋(不计价)。
3、质量:兑换加工交付的粳米质量须达到《大米》(GB/T 1354-2018)粳米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粒型要求一致,水分要与委托方提供的粳稻谷水分相对应,色泽气味正常,卫生指标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入仓时,粳米温度与气温接近,严禁热机米入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以内加工生产的,保质期15个月及以上。
4、包装规格:每包规格为25kg定量标准(不含包装物重量),同一标段的品牌及内外包装须一致;包装物及标签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须在包装物上明显位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生产单位与竞得方须一致,包装物费用由竞得方负责。
标号 |
粳稻谷 |
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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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及年份 |
库点及仓号 |
数量(公斤) |
单价(元/公斤) |
价格(元) |
产地 |
储粮方式 |
原粮质量指标 |
兑换后成品粮年份及品种 |
交付库点及仓号 |
数量(公斤) |
成品粮质量要求 |
01
|
2024年粳稻谷 |
茅山粮站2P1号仓 |
403240 |
2.70 |
1088748 |
浙江鄞州 |
散装 |
符合国标中等质量以实际抽样为准 |
2025年粳米 |
高钱粮站6P5号仓 |
550000 |
GB/T1354-2018粳米“二级”或以上 |
2024年粳稻谷 |
朝阳粮站3P2号仓 |
409220 |
2.70 |
1104894 |
浙江鄞州 |
散装 |
符合国标中等质量以实际抽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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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812460 |
2.70 |
219364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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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00 |
|
看样联系人:茅山:13454763151;朝阳:15869369133;高钱:15067433108;
二、报名资格条件
限宁波大市内具有粮油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粮油生产、经营企业。
三、竞价报价
1、竞价标的物为粳米,以粳米到库价格进行竞价(含入仓装卸费、堆桩费等),每次竞价减幅2元/吨,价格最低者竞得。
2、竞得方按2700元/吨的价格(开票价格)向委托方支付粳稻谷货款。
四、合同签约
竞得方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给委托方,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粮食购销兑换合同。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时间:2025年3月25日前完成粳米的全部入仓堆装工作。
2、粳米交货地点及方式:竞得方将粳米全部运送至委托方所指定的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高钱粮站6P5号仓库内,并按委托方要求堆装完毕,经委托方验收合格为止;方式为送货制。
3、粳稻谷交货地点及方式:委托方散装粮食所在库点仓库内交货,详见标的物详情。
4、验收:
(1)数量:粳米的数量以入库地仓内点件和抽包检斤为准,双方应认真清点粳米数量、重量等情况,不符合要求需及时退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质量:竞得方对交接的粳米质量负全责,须随车提供每批次的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单给委托方进行查验,在交货过程中委托方有权对入仓的粳米质量进行抽检,如发现质量问题,作退货处理,竞得方必须换调,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如双方对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的,须委托经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粮油检验机构现场扦样并进行检测,以第三方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粳米全部入仓堆放完成后,委托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粮油检验机构现场扦样并进行检测(包括食品安全指标检测),以第三方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包装:包装、标识须符合要求,新编织袋包装且完整无破损,如发现破包、漏包需及时退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
(1)粳米结算方式:粳米入库结束后,竞得方凭正式发票向委托方结算货款(委托方如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支付,但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最后留总货款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仓鉴定符合要求后付清余款。
(2)粳稻谷结算方式:自行结算,款到提货。
2、数量结算方式:粳稻谷以委托方粮库(粮站)地磅计量为准,按实际出库数量结算。
七、履约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保证金
1、报名者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21000元标准预交交易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20000元,技术服务费保证金1000元,技术服务费按实际成交情况分别向委托方和竞得方各收取1000元)。竞得方的履约保证金和扣除技术服务费剩余的技术服务费保证金待履约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未竞得方的履约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一天起算的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竞得后拒绝签订粮食购销兑换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其中一方,宁波粮网有权扣除其与竞得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保证金须确保在3月4日16:00之前到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帐户(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交易商建议在3月4日15:00之前办理好转帐手续)。
3、单位全称: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鼓楼支行(行号:313332082674);
帐号:24030122000120358
八、违约处理
1、本《公告》发布后,报名方在竞价前须亲临储存库点全面查验稻谷质量、勘查库区内外道路运输、场地堆放等实际情况,一旦竞价成功,视竞得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粳稻谷的现状和瑕疵及交货场地的实际情况,均不得再提出异议。竞得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签粮食购销兑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竞得方须在2025年3月25日前完成粳米的全部入仓堆装工作,逾期视作违约处理(如确因天气等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经委托方同意),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竞得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抵作违约金支付给委托方,对已供部分粳米如质量符合委托方要求的按实结清货款;如质量达不到委托方要求的作退回处理,竞得方须在5天内完成粳米的离库工作,否则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理已供粳米,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3、标的物完成送货后,委托经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粮食检验机构现场扦样并进行检测(含食品安全指标检测),以第三方粮食检验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质量未达到委托方要求的,视作竞得方违约,竞得方的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全额赔付给委托方,并自行处理已供粳米,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4、竞得方需以委托方提供的粳稻谷进行加工,不得掺杂其他来源稻谷或大米,并配合委托方在加工期间的现场检查。加工时,委托方将不定期监管竞得方大米加工生产过程,确保所采购粳米质量的真实性,如在交付入库时或加工过程中的粳米中混有陈米,或是2024年以前产粳稻谷进行加工等不规范行为,一经发现,视作违约处理,竞得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抵作违约金赔付给委托方。对已供的粳米,竞得方须在5天内完成粳米的离库工作,否则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理已供粳米,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竞得方承担。
5、竞得方和委托方须以实际发生的货款支付交易,不得以往来款冲抵货款。竞得方提供的银行账户须与竞得方对公账户一致,不得提供另外单位的银行账户,委托方不接受竞得方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人个人账户账号汇款,否则视作违约处理,竞得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抵作违约金支付给委托方。
九、其他说明
1、起拍价及竞得价均指粳米入库价(含装卸、运输、入仓、堆桩、叉车使用等费用)。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2、竞得方提货和送货前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提送货时间、数量、车辆安排等事宜;上车、打包、移库、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承担;提货数量不管多于或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竞得方必须整仓提清;如发货总数少于合同约定数量的,由委托方负责向竞得方按约定价格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不计息)、如发货总数多于合同约定数量的,溢余部分货款单价按约定价格结算,货款由委托方收取。
3、为方便委托方监管,竞得方需自行加工委托方提供的粳稻谷,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加工。
4、粳米入仓、堆桩及仓库安排必须服从委托方要求;粳米入库数量以净重为准(不含包装物重量),净重为25kg定量包,误差率不准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5、未办理完成货物移交手续前,发生的被盗、损毁、运输、装卸机械及装卸人员安全责任等一切风险均由竞得方负责,与委托方无关。
6、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解决。
十、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宁波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与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书。
2、交易双方应按照宁波市鄞州粮食市场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样本签署合同书。
十一、联系咨询办法
宁波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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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项目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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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咨询 |
0574-87630112 0574-87384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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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咨询 |
0574-87382322 0574-87630117(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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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
0574-87383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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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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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王经理 |
0574-28877318 |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竞价系统无需安装任何竞价软件,浏览器建议选择火狐,谷歌,360极速等,不能使用IE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
(2)用移动端(手机)参加报名和竞价的会员请在网络稳定的情况下参加竞拍,手机登入账号后请安全退出避免影响二次登入,因手机信号差,网络不稳定等问题无法正常拍卖的与宁波粮网无关。
(3)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宁波网上粮食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请登录宁波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宁波网上粮食市场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